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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立“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工程研究院”通过省民政厅批准

2012-04-20编辑: 来源: 点击:

2012411,山东省民政厅鲁民函[201281号文对我院成立“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工程研究院”的申请给以批复,准予我院“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工程研究院”成立登记为省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批复同时希望我院不断加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工程研究院”的自身建设,按照章程积极开展活动,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工程研究院是在省民政厅,省科技厅,潍坊市科技局,寿光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由潍坊科技学院和寿光市科技局在寿光市软件园共同筹建的。筹建领导小组由寿光市委副书记、市长朱兰玺任组长,寿光市人大常委副主任、潍坊科技学院院长李昌武,寿光市科技局局长张允生任副组长,寿光市科技局、潍坊科技学院、寿光市软件园、经贸局、财政局、盐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山东蓝色经济工程研究院定位于蓝色经济及相关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及推广等,是依托我院人才和科研优势,立足山东面向全国,为我省乃至全国海洋产业做大做强、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智力和科技支撑。力争建成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为山东海洋产业和区域优势企业的研发中心、山东科技型企业和高校实现产学研用紧密融合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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